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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其人其事(1)
2004-04-23 16:18


  


   (一)李洪志的身世

   李洪志1993年编造的个人简历中称:“本人19 51年5月13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童年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8岁时修炼圆满”,“12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197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1974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在法轮功组织编写的《李洪志先生简介》中又称:“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这些荒诞离奇的“神迹”,欺骗了众多“法轮功”练习者。

   李洪志到底何许人也?  

   经查,李洪志,男,1952年7月7日出生于吉林 省公主岭市(原怀德县公主岭镇),1960年至196 9年,先后在长春市珠江路小学、第四中学、第四十八中 学读书,初中毕业;1970年至1978年先后在总后201部队八一军马场、吉林省森警总队吹小号;197 8年至1982年在森警总队招待所当服务员;1982 年至1991年转业到长春市粮油公司保卫科工作;19 91年停薪留职后从事“气功”活动,1992年5月起 传播“法轮功”。
   
   据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绿园派出所证明:1994 年9月24日,李洪志将出生年月日由1952年7月7 日变更为1951年5月13日,并重新办理了身份证。 经查公安机关“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李洪志原在单位保存 的《专职保卫干部登记表》、《干部履历表》,李洪志的 出生年月日也均被涂改为1951年5月13日。但其《 职工晋级定级报告表》、《入团志愿书》以及1986年 12月31日办理和1991年3月31日补办的身份证 上,出生年月日仍为1952年7月7日。

   李洪志为何要将生日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 51年5月13日呢?原来相传佛祖释迦牟尼的生日是我 国农历的四月初八,而1951年5月13日恰好是农历 四月初八,李洪志将自己改为与佛祖同日诞生,其目的是 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

   经调查走访,李洪志小时的同学、老师和邻居,都说 李洪志就是个普通的孩子,学习成绩很一般,唯一的特长 是吹小号。对其编造的“学法修炼”经历,纷纷说是“胡 扯”,“不可能”,“没见过,也没听说过”。李洪志在 军马场、森警宣传队期间的领导及同宿舍战友也都说,李 洪志就是一名普通的文艺兵,性格内向、自负。当时紧张 的排练、演出工作,严格的军事化管理、作息制度,使他 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去修炼什么功法。李洪志在粮油公司保 卫科工作时的领导、同事同样反映,李洪志在1988年 参加社会上气功学习班之前,根本不了解什么“功法”、 “修炼”之类的事情。

   李洪志早期的弟子们曾问他为什么编造自己的简历, 李洪志称“不说大点没人信”。对弟子们提出的演示“四 大功能”的要求,李生气地说:“没有,哪能演?你们让 我演示,就是要出我的洋相,耍猴呢?”

二、“法轮功”功法出笼的真相

   受社会上“气功热”的影响,李洪志从1988年开 始跟随气功师李卫东学练“禅密功”,并参加了两期学习 班,后又跟随气功师于光生学练“九宫八卦功”。李洪志 以这两门功法为基础,去泰国探亲时又摹仿其它舞蹈的某 些动作,拼凑了“法轮功”功法。李洪志的早期弟子李晶 超、刘玉清等证实:“法轮功”的功法动作是李洪志与李 晶超共同设计的,直至“出山前的一个月才初步成型”。 办班的初期,是由李晶超在台上演示动作,李洪志作讲解 。李洪志的早期合作者刘凤才还对功法讲义作了70多处 修改。李洪志打坐莲花“法像”,是其早期弟子宋炳辰将 其照片拼接上莲花瓣剪纸,再画上背后的佛光,制版而成 。李所穿的黄色练功服是在商店购买的戏装。

   事实证明,李洪志自吹的“1984年起在师父们的 指导下结合自身多年苦修的独传大法,悟创一种适合普及 、最方便众生的真修方法,后经反复推敲、演练、生化, 最后经上师认定后准予弘扬,取名为‘法轮功’,199 2年出山传出后,被师父们称赞为高德大法”,完全是子 虚乌有的弥天大谎。

   ( 二)李洪志与“法轮功”组织

   李洪志曾多次声称“法轮功没有组织,实行松散管理 ”。一些“法轮功”的骨干也多次声称,我们没有组织, 是人传人,心传心。

   事实并非如此。李洪志于1992年创立“法轮功” 后,在北京就设立了“法轮大法研究会”,自任会长。此 后,又陆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9个“法轮 功”辅导总站,总站下又分设了1900多个辅导站、2 8000多个练功点,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

   “法轮大法研究会”负责领导和管理各地“法轮功” 辅导总站一切事务,审批各地“法轮功”组织的机构设置 ,任免主要骨干分子的职务。还制定了《对法轮大法辅导 站的要求》、《法轮大法弟子传法传功规定》、《法轮大 法辅导员标准》、《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等一系列规章 制度,使“法轮功”活动组织化、规范化。

   李洪志作为“法轮功”的最高头目,经常发布指令。 今年3月31日,李洪志对“法轮大法研究会”起草的“ 关于严格清理私自流传非大法资料的通知”签署“同意, 快发!”立即传到各辅导站、练功点执行。“法轮大法研 究会”也以最高组织机构的名义经常向各地站、点发出通 知、公告等,还设有专人,或者利用互联网、电话、传真 等现代化通讯手段与各地站、点联络,传达李洪志及“法 轮大法研究会”的指令,指挥协调各地的活动。今年5月 以来,李洪志虽然在国外,但国内“法轮功”练习者却不 断收到他“我的一点感想”、“安定”、“位置”等被称 为“经文”的指令,传达速度之快、流毒之广、影响之坏 ,也都与其有一个组织系统有关。

   “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各地总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 “弘法”、“会功”、“庆典”、“纪念”等大规模活动 ,还针对各地新闻媒体报道、刊载揭露“法轮功”的文章 及有关部门禁止出版发行“法轮功”书籍和音像制品,多 次策划、煽动众多“法轮功”修炼者有组织地围攻新闻出 版单位和党政机关,严重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工作秩序和社 会秩序,破坏来之不易的社会稳定局面。1998年5月 ,“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北京总站的一些骨干煽动千余名 “法轮功”修炼者围攻北京电视台。北京总站的一名骨干 成员因对此次活动态度不积极而被免职。

   由此可以看出,“法轮功”是以李洪志为首、体系严 密、功能完备、未经登记注册的非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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